黃光裕會見律師評估上訴減刑可能
隨著一審判決的落聽,黃光裕倒吸了一口氣,他留下的一系列謎題卻依舊令人神經繃緊:他現在身價幾何,將如何支付巨額罰單;他如何在獄中掌控國美;他將如何面對香港方面的欺詐指控;面對股民的索賠,他是否會再度站上被告席……
這一切,黃光裕還沒有給出我們答案。
律師稱兩宗罪7-10年較合理
2010年5月18日早8點多,剛剛下過雨的北京有一絲涼意。當記者來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時,有警察開始拉起警戒線。許多路過的群眾駐足圍觀,一些打著哈欠趕來的記者也被攔在了外圍,原因是沒有記者證或旁聽證已經發(fā)完。
這與4月22日黃光裕庭審前的情況雷同,只是這天維持秩序的警察更多。上午10時許,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走出大門,立馬遭到了幾十位媒體記者的圍堵。
也就是在這一刻,黃光裕一審判決結果曝光: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、沒收個人部分財產2億元;內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、罰金6億元;單位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,三罪并罰,被判有期徒刑14年,罰金6億,沒收財產2億。
對于這一量刑,楊照東在接受媒體群訪時表示判決在某些情節(jié)的定性上存在一些問題,這一判決量刑偏重。他認為,即使在具體問題上,判決書也并沒有解釋得特別清楚,“非法經營罪和內幕交易罪都有爭議,應該在7到10年之內比較合理?!?/p>
當天下午,楊照東前往看守所會見了黃光裕。但在與黃光裕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商議后,雙方并未決定是否上訴,而是將上訴后改判的可能性進行評估,再決定是否上訴。
“從目前情況來看,三罪中單位行賄罪的量刑最輕,所以減刑的余地不大,而內幕交易罪黃的犯罪情況比較嚴重,減刑的可能性也比較小,如果上訴的話最有可能實現減刑的是非法經營罪,因為該罪判刑8年,量刑減少的余地較大,而且該罪有無也是一審辯控雙方爭議的焦點之一,相信黃的律師團隊會在非法經營罪上尋求減刑。”一直關注黃光裕案的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葉庚清對《華夏時報》記者表示。
此外,對于上訴后量刑減少的幅度,葉庚清表示還要看案件的事實本身,“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,一個是定罪是否會更改,一個是法官的裁定尺度是不是會有變化?!?/p>
與此同時,18日當天的國美電器股價并沒有出現悲觀盤面。開盤后一路走高,升逾3%,最高報2.37港元,但判決消息公布后股價隨之回落,跌至全天最低的2.22港元,隨后不降反升,以2.31港元收盤,漲0.873%。
黃金律師團的戰(zhàn)果
記者發(fā)現,根據刑法的處罰規(guī)定,在非法經營罪的定罪中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;內幕交易罪的定罪中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的,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。顯然,黃光裕被劃歸到了“情節(jié)特別嚴重”的一類,而且判刑和罰金都處于刑期的上限。
“本案的焦點不在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,而在于單位行賄罪?!比~庚清對記者表示,“如果單位行賄罪不成立,黃將面臨個人行賄罪,而個人行賄罪的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。但現在的結果是單位行賄罪成立,黃光裕被判了兩年,這就是黃光裕黃金律師團隊的最大貢獻和價值?!?/p>
此前,本報圍繞黃光裕單位行賄罪是否成立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報道,當時有律師對本報記者表示,如果黃光裕定罪個人行賄,將面臨最高無期徒刑的嚴罰,而定罪單位行賄,黃的刑期將直線減少為5年以下,但與此同時,國美或將面臨數倍罰金。
但從審判的結果看,國美最終罰款為500萬,與涉嫌行賄的總金額456萬相差不大,并沒有出現高額的罰金。國美電器在給本報發(fā)來的聲明中稱:“國美電器就有關司法機構對國美電器的判決結果表示尊重,司法機構一審對國美電器500萬元的罰金,對國美電器的經營不會造成實質性的影響。對于判決結果是否上訴,目前正與法律專家積極探討?!?/p>
“在單位行賄罪的處罰規(guī)定中,單位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,或者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、手續(xù)費,情節(jié)嚴重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而判處罰金數額,規(guī)定明確應根據犯罪情節(jié)決定,所以說并沒有硬性的條例對罰金倍數進行規(guī)定?!比~庚清表示。
但沒有規(guī)定不代表不會高額處罰,上述律師對記者表示,或許是黃光裕的黃金律師團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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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于華鵬
編輯:
zou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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